加拿大超级签证收入规则将放宽:新计算方式3月31日起生效

加拿大移民、难民及公民部(IRCC)宣布,将调整父母及祖父母超级签证(Super Visa)的最低收入门槛计算方式。新规将于2026年3月31日起实施。

发生了什么变化

在超级签证项目下,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作为“邀请方/担保方”(host)需要证明达到最低收入门槛,以显示其有能力在探亲期间为父母或祖父母提供经济支持。 IRCC 表示,从2026年3月31日起,将提供两种替代方式来满足收入要求: 

变化1:收入评估期从“1个纳税年度”扩展为“2个纳税年度”

  • 旧规:仅评估“递交申请前的那个纳税年度”。 
  • 新规:邀请方(含共同签署人 co-signer)只要在申请日前最近两个纳税年度中的任意一个达到或超过门槛,即可符合要求。 

变化2:允许将来访父母/祖父母的部分收入计入计算

  • 旧规:必须由邀请方满足收入标准。
  • 新规:邀请方(如适用,含 co-signer)需先达到总门槛中的某个最低比例,随后可把来访父母/祖父母的收入计入,用于补足差额。 
  • IRCC 在本文发布时尚未说明“最低比例”具体是多少。

适用范围及对已经提交的申请的影响

2026 年3月31日起,所有已在审理中的申请以及当日及之后递交的申请,均按新收入规则评估。 

原本按旧标准已符合条件的家庭,在新标准下仍保持符合资格。 

若申请人希望使用上述“替代计算方式”,需要提交材料证明其按家庭人数满足收入要求。 

如何计算“家庭人数”(决定收入门槛)

IRCC要求邀请方在计算家庭人数时纳入:邀请方本人、其配偶/同居伴侣、双方受抚养子女、此次申请的父母/祖父母及其同时申请的配偶/伴侣、以及既往仍有效的超级签证被邀请人、以及既往担保的人等。

最低收入门槛(按家庭人数,2025年7月29日更新)

家庭人数最低收入(加币)
130,526
238,002
346,720
456,724
564,336
672,560
780,784
每增加1人(超过7人后)+8,224

可用于证明收入的材料

邀请方可提交以下任一材料组合用于证明收入,IRCC列出的常见材料包括:

  • 加拿大税务局 NOA
  • 上一税年的 T4/T1
  • 最近12个月工资单
  • EI福利证明
  • 会计师收入证明(如自雇)
  • 其他收入来源证明(如养老金)、雇主信(职位/职责/薪资)、银行流水等。

其他有关超级签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
根据规定,申请超级签证的申请人(父母或祖父母)在递交申请时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
  1. 递交申请时必须身在加拿大境外;
  2. 符合入境加拿大的资格(可获准入境);
  3. 持有至少一年有效的,最低覆盖额为十万加元私人医疗保险:
    • 保险须来自加拿大保险公司,或
    • 来自加拿大境外但已获移民部长批准的保险公司/保单;
  4. 完成移民体检(Immigration Medical Exam);
  5. 满足IRCC要求的其他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