访客记录(Visitor Record,以下简称“VR”)是一种申请人可以合法待在加拿大的身份证明文件,可以由加拿大移民部(IRCC)或者边境服务局(CBSA)签发。
注意事项:
VR只是身份证明文件,不是出入境文件,和传统的旅游签(Visitor Visa)不同,不能用于出入境(申请人往返美国除外)。如果申请人需要申请旅游签,必须递交加拿大境外使馆,通常需要离开加拿大申请。
VR可以让申请人合法的待在加拿大,但并不天然赋予持有人工作和学习的权利,请注意不要非法打工或学习。除了移民法律法规、公共政策有相关的豁免规定,申请人在加拿大工作需要申请工作签证,学习需要申请学习签证。
在加拿大境内申请VR,申请人应至少于其在加拿大的合法身份过期前30天向IRCC提交申请。
提交VR申请时,申请人应保证其加拿大的合法身份需仍有效,否则申请人应当在身份过期后90天内先申请恢复身份状态(Restoration)。

